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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徒傳道代價

經文:馬太福音第十章16-42

前言

  耶穌差遣門徒出去傳道、收割莊稼,告訴他們基本原則、步驟、方法。接著告訴他們所會面對的危險、困難、所要付的代價,以及神的賞賜。這些危險、困難、代價、賞賜,也是我們今天實行傳道任務會面對、要付出、會領受的。

壹、傳道的處境

 一、危險情況:如羊進入狼群

  太十16「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羊進入狼群很危險,一匹狼可威脅整群羊,何況一隻羊進入狼群。當我們被差遣傳道就是這景況,在一群未信者中傳道非常不容易,門徒們進到幾乎沒有信徒的城鎮,就是「狼多於羊」的情況。

 二、因應之道:巧像蛇馴如鴿

  太十16「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因應危險情境需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講到蛇容易聯想代表魔鬼,因為魔鬼是創世記所記載的那古蛇,但其實聖經並沒有規定哪種動物一定代表什麼。例如聖經描述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尋找可吞吃的人,但聖經也說耶穌是猶大的獅子,所以從上下文才能清楚判斷。蛇也一樣,必須看上下文,才知蛇代表甚麼,在馬太十16。牠代表靈巧,是好的。蛇很靈巧,獅子威猛勇敢,無論蛇或獅子,我們都可學習。

  西四6「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靈巧有助於馴良,如果與人應答不夠靈巧,有可能傷害到人,變成不馴良。「靈巧」可以表現在對不同對象用適當的方式來傳福音,如彼前三15所說:「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當時的處境,不能隨便主動傳福音,乃要時常準備,有人渴慕來問,我們就溫柔、智慧地回答。

  這樣傳福音,是用「應答」的方式,類似「禱告佈道法」,先祝福、團契、服事,彰顯神的能力後,人產生渴慕,我們才作見證傳福音,他們很容易就信了!餓虎撲羊式的傳福音,效果不佳,因為對方還沒預備好,還有可能「傳錯人」。在共產世界或回教世界,傳錯對象極可能被逮捕。一定要先建立關係,等對方有需要,且經歷神,想尋求真理,這時才分享福音,這就是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的實踐。大陸華人比較適合到回教世界傳福音,因為曾有地下教會的經驗,懂得自我保護。相對地,韓國人沒有地下教會的經驗,常公開傳道,很霸氣但也容易殉道。殉道不是不行,但不能無謂地犧牲,所以靈巧、馴良真的很重要。

 三、苦難遭遇:交公會受鞭打

  太十17「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要防備人,代表能避免被抓就要盡量避免。當時傳福音可能會被交給公會,在會堂裡鞭打;現在也有某些政府、異教、異端、對立的教派會來攻擊逼迫,所以要防備。

  彼前四12「12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13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14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耶穌讓門徒知道傳道可能遭遇苦難,但指出這並不特別,遭遇苦難乃是平常事。約翰福音最後一章,耶穌跟彼得說:「你年老的時候會為我殉道。」耶穌的門徒中,除了約翰活到老以外,其他都在中壯年以前殉道。現在景況越來越像第一世紀,因為魔鬼在最後的時段奮力一搏,要阻止基督教會的擴展,廿一世紀越來越像第一世紀,但我們要存著受苦的心志繼續傳道。

 四、見證對象:外邦君王諸侯

  太十18:「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做見證。」這預言應驗在耶路撒冷教會遭逼迫之後,使徒們後來到外邦各地傳道。耶穌之前對門徒講:「你們只去以色列百姓的地方,不要去外邦人的地方」,那是在耶穌傳道的三年半期間,是階段性操練。此時則延伸向諸侯君王、外邦人作見證。耶穌復活後對門徒就是如此吩咐:「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太廿八19)「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這適用於當時的十二使徒,也適用後來的使徒。保羅因著猶太人的控告而被囚禁,但因此有機會對外邦巡撫、諸侯傳福音、作見證(徒廿六25);後來上告凱撒,也在凱撒面前為主作見證。

 五、得勝秘訣:倚靠聖靈說話

  太十19-20「19你們被交的時候,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說什麼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20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頭說的。」這預告上帝差遣聖靈保惠師來我們中間。耶穌被釘十架前,跟門徒預言自己將要離開,但聖靈保惠師會來為基督耶穌作見證,門徒也要為基督作見證,為基督作見證是聖靈及門徒一起做的。不要以為憑著自己能說什麼,這樣傳福音不會有好果效。每一次傳福音都要禱告問聖靈自己要說什麼,讓嘴巴被聖靈使用。經文中倚靠聖靈說話是被交的時候,但在日常生活中原則一樣,不管受審判時像保羅為主作見證,或在日常生活的環境中,都要倚靠聖靈來講話。

貳、生命的代價

 一、廣大對敵:家人以及眾人

  太十21「21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22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信耶穌好像會造成兄弟、父子、母女間的隔閡,基本上這情況就算發生也只是暫時的,長遠而言信耶穌對家庭是好的。以福音傳到中國為例,當時許多宣教士殉道,信耶穌的人也殉道。有可能父親殺死信耶穌的兒子,因他認為兒子忘祖背宗。在回教國家傳福音,妻子信耶穌,丈夫也可能將她殺死。如今中國有超過一億的基督徒,但起初有成千上萬的人犧牲殉道。第一世紀很多人殉道,第二、三世紀也是,教會建立在殉道者的血上面,很多逼迫基督徒的人後來信耶穌,第四世紀之後全帝國的人幾乎都信了耶穌。全世界現在有幾十億基督徒,但福音到任何新地方都仍然會有殉道的事。福音來到台灣,起初的宣教士付上很大的代價。幾十年前,台灣年輕人要獻身傳道,家人會有很大的阻力。台北真理堂楊牧師去讀神學院時,父親不准他進家門;我華神的同學有兩位也是父母不讓他們進家門,幾年之後困難都解決了。楊牧師的父親後來也發現當牧師的這位兒子是最好的。我華神的同學,當初父母反對的,如今都跟父母建立更好的關係。所以不要害怕,信耶穌可能帶來家庭的衝擊,甚至反目成仇,但堅持下去,家人會改變,關係會變得更好。

 二、信心結果:忍到底必得救

  太十2:「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如同剛剛所說的,如果忍耐到底,關係是可以轉回的。羅五3-4:「3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4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羅八25:「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忍耐等候有兩種結果,一是今生可能好轉,二是可能為主殉道。殉道是忍耐的一種結果,殉道後到天上與主同坐寶座、得冠冕。所以必然得救的得救也有兩種,一是今生的狀況改變,另外一種是殉道了。殉道也是得救,而且得獎賞。回教徒的觀點比較誇大,他們認為打聖戰並在戰爭中死亡,天上的獎賞就是很多美女,所以這些戰士很願意打聖戰而去世。但這是謊言,是虛假的應許。我們忠心去傳福音、帶門徒,沒有要殺人,不管是否殉道,都可以有冠冕,冠冕不是美女,乃是神所賜的榮耀。

 三、受苦榜樣:老師主人耶穌

  太十24-25「24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25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鬼王的名),何況他的家人呢?」耶穌怎麼樣,我們也怎麼樣。他被罵,我也被罵;他被釘十字架,我們也可能被釘十字架。但這事的結果是好的,如羅八17所說:「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彼得晚年被釘十字架,他現在已經得榮耀。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在天上的寶座耶穌坐第一,門徒從第二、第三個接著坐,都不會高過先生,雖排後面但也同坐寶座。啟示錄三21特別提到,得勝的將與耶穌同坐寶座,沒有限制人數。

 四、得勝秘訣:不要懼怕他們

  太十26-31「26所以,不要怕他們;…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29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30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31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就是魔鬼。魔鬼沒辦法殺滅靈魂,唯有能把身體與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上帝才值得懼怕,因上帝是審判的主。所以要怕審判的主,不要怕只能殺我們身體的魔鬼。

  29節用麻雀作比較,兩個麻雀只賣一分銀子,代表很微小,連麻雀上帝也保護,人更貴重,當然要保護!人的頭髮也都被上帝數過,連掉一根頭髮都是上帝允許的。「被數過」(be number)原文還有「編號」的意思,每根頭髮都有編號,掉第幾號上帝都知道,上帝如此細微,所以不要懼怕。當然,不可從懸崖跳下去試探神,也不可明知危險卻故意去殉道。保羅知道耶路撒冷有危險,但他仍去耶路撒冷,這不是故意殉道,而是一方面他有使命,要帶著賙濟的錢去,另一方面他相信就算被抓,也是向諸侯君王作見證的機會。保羅後來被釋放,還去西班牙傳福音,另外一波才被抓殉道。

  中國大陸一位教會領袖很懼怕公安來查聚會。他曾經被抓過、打過,所以會害怕,不想再被抓。戴勉恩牧師幫助他勝過懼怕,跟他分享一個見證:一位回教領袖信了耶穌,公開回教內醜陋的事,很多人因為他的見證信耶穌,但也有人懸賞千萬美金要殺他。面對生命威脅,他說:我很努力的爬到樓上去,那是我人生的終點,如果有人在中途使我去搭電梯,我會感謝他,因為更快速上到頂樓。他的意思是如果有人殺害他,是幫助他更快上天堂。這位中國教會領袖聽到後很感動,後來公安來查聚會,他不再逃跑。戴冕恩牧師在場問公安:「他有犯什麼錯嗎?」公安也講不出來,戴勉恩牧師又說:「如果要抓,就把我們一起抓去。」後來都沒有抓,從那時起到現在,他只是偶爾被公安請去喝咖啡,交代最近在做什麼。我們在神的手中就不懼怕,殉道或不殉道,主權都在神。如同啟十二11所說:「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我們能得勝,就是倚靠主而不懼怕。

 五、兩種抉擇:認主或不認主。

  太十32-33「32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33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其實這一句話是蠻嚴重的,彼得可能是第一位不認主的門徒。太廿六70:「彼得在眾人面前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彼得在眾人面前三次不認主,但事後彼得痛哭悔改,並在耶穌復活後,重新被呼召來服事。第二世紀時有類似的事件,在大逼迫中有些基督徒因否認主而存活下來,逼迫過後,他們認罪悔改希望得到教會的接納。有一派比較嚴格,認為根據馬太福音十33,不可接納他們回到教會,另外一派比較寬容,認為他們認罪悔改就可重新回來教會。教會因這事產生分裂,採取嚴格態度的教會後來漸漸沒落,採取接納態度的的教會則更加興盛。有些曾經否認主的人認罪悔改被接納,後來被神大大使用,像彼得一樣。

  我們要勇敢承認主,但也不是一次軟弱就不再翻身,只要活著隨時都可悔改,千萬不要「犯罪不悔改」。這不是鼓勵遭遇逼迫的時候可以否認主,因為否認主之後很可能否認到底,最後失去救恩。所以基本上不能否認主,不要怕死,若殉道就快快上天堂。萬一軟弱,則務要趕快悔改。婚前守貞也有相同原則,守貞有許多好處,但是萬一失足,要趕快回到主面前認罪悔改,還是有路。

  我們的主是慈愛的,也是公義的,所以我們要認真面對罪的嚴重性,不輕易犯罪;萬一犯罪,唯一的辦法是立刻認罪悔改。當人不小心犯罪而願意認罪時,教會要接納、包容,並陪伴他、幫助他恢復,他將來還是會被主用。面對犯罪與悔改要平衡看待,不可過或不及。帖前二19:「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什麼呢?豈不是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你們在他面前站立得住嗎?」站立得住的人就是持久堅信的人,也包括犯罪能悔改的人。

參、永恆的眼光

 一、使動刀兵:使人產生分別

  太十34-36「34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35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36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並不是耶穌引起戰爭,動刀兵指人跟人產生分別、對立,而有敵對的情況。因人的罪性,耶穌來會使人產生分別。許多人原來在仇敵手中,耶穌來了,讓某些人離開仇敵,回到神的國度,仇敵魔鬼當然不高興,所以會鼓動未信者來逼迫信耶穌的人。中東地區許多百姓面對伊斯蘭國的逼迫,許多基督徒逃亡,沒逃亡的要繳很重的稅金,後來伊斯蘭國施加更多的傷害,例如強暴婦女等暴行。最近基督徒群體開始拿起槍保護自己,這是不得已的措施,原則上基督徒不拿槍、不動刀,但必要的時候可自我防衛。基督徒不侵略,但可以逃跑或自衛。

  太十35:「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這段話容易讓人誤以為信耶穌不好,會製造家庭問題,但這是耶穌親口講的,一定不是說信耶穌對家庭不好,乃是把信耶穌的代價與過程講清楚。邀請人信耶穌時不要講得太簡單,要讓對方知道作門徒要付代價,但永恆的價值可超越短暫的苦難。家庭的分裂是暫時的,耶穌會幫助我們帶領全家信主,我們最後所得的豐富會超越過程所受的一切損失。

 二、門徒條件:愛主勝過一切

  太十 37-38「37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38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第37節講跟父母兒女比較,要愛耶穌勝過愛家人。38節講跟自己比較,要愛耶穌超過愛自己。羅馬時代若有人背十字架在街上走,就是代表即將受死,所背的是自己的十字架,將要被釘在上面。天天背十字架跟隨耶穌,就是天天捨己、放下老我的意思。所以要愛耶穌超過自己、超過父母、兒女、兄弟姊妹,才可以作耶穌的門徒。

 三、生命真義:失去才會得著

  太十38-39:「38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39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得著會失喪,失喪會得著,這是生命的本質。如果抓住在生命中許多東西,不願奉獻;想省時間而不聚會、覺得傳福音難就不做,這就是抓住生命而最後卻失去一切。如果耶穌要我做我就去行,可能會不斷地付出,但會真正的得著。看似矛盾,但生命就是如此,不給就沒有得,一直抓住反而失去,一直付出卻得到更多,如同一粒麥子落在地裡死了就結出許多的子粒。成為門徒的條件是愛主勝過一切,用永恆的眼光看才會完全明白失去與得著的真理。

 四、接待對象:門徒耶穌天父

  太十40:「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以永恆的眼光來看,接待門徒就是接待耶穌,接待耶穌就等於接待天父,因差耶穌來的是天父上帝。我們很難直接接待上帝或耶穌,但門徒為耶穌出去,就代表耶穌,人理當接待門徒。這段話也是耶穌對門徒的支持與肯定,我們奉主名出去傳福音,也當有這樣的信心與肯定,知道這事的重大價值。

 五、神的賞賜:先知義人門徒

  太十41-42:「41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42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先知、義人、門徒、這小子裡的一個,基本上有一樣的地位,都是神的兒女,都配得我們接待。只要接待他,就等於接待耶穌,也等於接待上帝,上帝會賜下永恆的賞賜。也許今生就有賞賜,但絕對有永恆的賞賜。

結論

  門徒受差傳道,傳道的處境是艱難的,但靠聖靈可以得勝;生命的代價是極大的,但效法基督可以得勝;永恆的眼光是必要的,若看得真切就可得賞賜。耶穌的教導不僅適用於當時的門徒,也適用於今天的每一位門徒。你是否願意被耶穌差遣出去傳道,經歷各種挑戰、付上各種代價、得著永恆的賞賜!

分享問題

1門徒傳道處境有何特色?當如何因應?如何應用在今日事奉?

2門徒受差去傳道可能要付上什麼代價?如何可以做到?我是否願意付上這種代價?

3門徒傳道需要有何眼光?請分享對這些眼光的理解及相對應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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