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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光的天國人

 

經文:馬太福音五13-2

前言

  耶穌的登山寶訓是「天國憲章」,是天國人的生活樣式,上次講第一篇「天國八福」有福的天國人,今天講第二篇「成全律法」發光的天國人。耶穌以生命成全律法,並將生命傳給門徒,使門徒能在世上發光。這與賽六十1-2的信息一致:「1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耶和華的榮耀發現照耀你。2看哪,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耶和華卻要顯現照耀你;他的榮耀要現在你身上。」大地黑暗,萬民在幽暗中,所以需要「光」;「光」從神而來,也從神的子民身上發出來,因此賽六十1-2與馬太五13-20有相似的意義,都可稱為發光的天國人。神先將光給我們,我們才能為主發光。以下從「在世上的角色」、「與上帝的關係」兩方面分享。

壹、在世上的角色

  在世上的角色分別有世上的鹽和世上的光。

 一、世上的鹽

  太五13:「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鹽有鹹味,若沒有的話必遭丟棄,這有其背景。鹽失了味通常直接丟垃圾桶,不過猶太人會廢物利用,若看到某地比較低窪,就把失了味的鹽倒在那裏;所以耶穌才說失了味的鹽遭人踐踏。這比喻可引申為不要當一個「被踐踏的基督徒」或「遭廢物利用的基督徒」;廢物利用意指不為主發光,但教會做禮拜可讓聚會人數多一位。我們應該成為更有用的基督徒,而不是只被「姑且用之」,重點在於發出鹽的「鹹味」,發揮基督徒的影響力。鹽的正面作用有如下的經文引證:

  (一)潔淨、醫治、防腐

  士九45:「亞比米勒…將城拆毀,撒上了鹽。」亞比米勒這個動作是為潔淨。王下二21有關以利沙的事蹟:「他出到水源,將鹽倒在水中,說,耶和華如此說,我治好了這水……」一方面藉著神的大能,一方面也藉著撒鹽,去除水中毒性,不再使人生病或死亡,有潔淨醫治的功效。

  代下十三5:「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曾立鹽約(鹽就是不廢壞的意思)」這是關於神與大衛立約。聖經另一處類似經文講神與亞倫後代立約:「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民十八19)以色列人獻祭時會將上好的肉舉起來並歸給祭司,此乃他們永得的份。鹽代表不廢壞,鹽有防腐作用,所以鹽約代表不會廢壞的約。

  基督徒像鹽,能在社會中帶來潔淨、醫治、防腐。例如使一些有貪汙想法的人不敢任意貪汙,使社會不致腐化;為心靈受傷的人禱告、做協談輔導等,產生醫治功效,這些都非常重要。

  (二)味道、營養、調和

  伯六6:「物淡而無鹽豈可吃嗎?……」高血壓患者通常減少攝取鹽,但健康飲食專家賴宇凡認為並非如此,他父母有高血壓,早年都吃沒鹽的食物,很痛苦,後來明白不是要減少攝取鹽,而是應多喝水。物淡而無鹽,豈可吃呢?上帝希望我們可以吃得可口愉快。基督徒像鹽,有好的味道,在人群中就像美好食物,別人跟我們在一起談話感覺很享受,這是基督徒應自我期許的角色。

  鹽也有營養。賽三十23-24:「…你的牲畜必在寬闊的草場吃草。耕地的牛和驢駒必吃加鹽的料;…」此段經文講到未來的美好日子。對於缺乏鹽的地區,牛和驢的飼料若沒加鹽是普通食物,有加鹽則非常珍貴,是很好的營養素。

  可九50:「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他再鹹呢?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這經文與太五13是平行經文,但馬可福音多一句:「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鹽有調和的效果,可引申在人際關係上的和睦。太五9:「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這就是門徒作為鹽所產生的效果。西四6也說:「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很多基督徒容易忽略這點,自認公義、合乎真理,結果講話就理直氣壯,這樣反而使他人遠離上帝。

  傳福音固然重要,但不能像老鷹捕捉獵物一般嚇人。傳講真理當用溫和的方式分享,帶著和氣使人欣然接受。有的人因個性特質,說話比較冰冷嚴肅,可按前述經文的教導,明白自己是鹽,說話加些味道,就成為溫暖的人。我們教會有一些同工,能將愉快的氣氛帶進人群,他們表達的方式能帶來歡樂和睦的氣氛。人與人之間的問題本不大,往往因態度口氣使之惡化,基督徒與世人不同之處就是留意說話的效應,這是一生的功課。有神的生命,願意為主發光、榮耀神,也就願意學習,使講話能夠像用鹽調和一般。

 二、世上的光

  太五14:「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15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以色列的山地比例很高,他們習慣將城建在山上,目的是為了防衛,耶路撒冷就是一例。這在台灣比較少見,我們的城市多建在平地。以色列的城建在山上,從遠處就能看到它的燈光。同理,一個人若流露好品格,他人一定容易看見。太五15「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這可從兩方面分析:

  (一)除去黑暗

  光除去黑暗,就如同暗房中一點起燈,四壁就發亮。出廿五37:「要做燈臺的七個燈盞。祭司要點這燈,使燈光對照。」陽光照不進聖所,需靠燈臺使聖所明亮,若沒有金燈臺聖所就是暗的。金燈臺預表神的百姓發光,讓黑暗的地方亮起來。伯卅八13:「叫這光普照地的四極,將惡人從其中驅逐出來嗎?」蟑螂、老鼠都喜歡躲在黑暗的地方,若被光照到就跑掉;惡人喜歡躲在黑暗之中,罪惡隱藏在黑暗的角落。我們是光,能驅逐罪惡。

  弗五13:「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先有愛的付出才有責備,這是弗四15「憑愛心說誠實話。」的應用之一。人際關係的第一種實踐是父母與子女,父母先對子女付出,而後父母能有權柄責備子女,子女應虛心接受、改正。父母若不瞭解愛與責備的關聯與重要性,而將子女托給保母或祖父母,當子女犯錯 而去責備時,子女會聽不進去,因為父母沒有足夠的付出,無法形成愛的關係,以致責備子女時招來子女反感。父母在子女幼小時給予足夠的付出,日後管教子女才能貼切有效。人在成長過程中難免有走岔路,需要有人引導,我們必須先與他有愛的關係,然後才能責備他、引導他。

  應用在教會中屬靈父母與門徒的關係,不能只是用言語告訴門徒天國的道理,重點是要建立類似父母與子女一般的關係;先付出愛,實際關心與幫助,而後當門徒需要指正時,屬靈父母才能責備他們。需要責備者是作兒女的,以及作門徒的。人若不受責備,罪惡會留在那裏;受責備,能使罪挪走。保羅身為使徒,寫信責備他所建立的教會。因為教會是他所建造的,曾付出愛與生命的代價,所以他離開後寫信責備那教會,教會能領受而成長。

  有愛作為基礎很重要,我們基督徒當扮演這樣的角色,若能先與周遭的同學、同事或鄰居建立愛的關係,常關心幫助他們,有一天他們發生偏差時,就比較可以指正他們,將他們拉回正道。他們遇到困難時,可為他們禱告,此時傳福音,他們也比較容易接受。

  (二)顯明正路

  詩一一九105:「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意思是神的「道」本身就是光,可以指引我們的道路。基督徒的角色就是把「道」活出來,所以基督徒是光,像神的光一樣。我們的所行所為就是神之道的表達,可以成為別人腳前的燈、路上的光。箴四18:「但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我們的路因為有神的道引導,所以會越來越亮、越照越明。我們與神的關係越親近,對神的道理解越發深刻,實踐神的道越落實,我們的道路就越來越亮,對別人的影響也越來越有果效。

  箴六23:「因為誡命是燈,法則(或作:指教)是光,訓誨的責備是生命的道,」其中指教和訓誨的意思一樣,和前述以弗所書五13的「責備」類似。責備或指教一方面指出錯誤,另一方面也指出正確之路,類似光的效果。腓二15:「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這節經文幾乎等於馬太福音五14的話。我們是世上的光,這世代彎曲悖謬,彎曲悖謬就是黑暗,第一世紀如此,現代也如此。所以基督徒是光,能照亮這彎曲悖謬的世代。基督徒是無可指責、誠實無偽的,是神無瑕疵的兒女,世人將會發現基督徒這樣的「異類」。由於良心的功能,有些人會欣賞基督徒,甚至來學習基督徒的樣式,知道基督徒對國家社會有正面的幫助。韓國企業喜歡聘請基督徒,因基督徒誠實無偽,有口皆碑。美好的品格是藏不住的,是生命的流出。這就是明光照耀。

  馬丁路德強調:「最大的善事,是生兒育女。」這在廿一世紀的台灣格外重要。教會外的年輕人逐漸不結婚、不生育,以聖經檢視,這就是彎曲悖謬的世代,因為是由於自私。賺錢只為自己享樂,卻沒想到對社會的責任,也沒想到自己的未來。往前探究原因,會發現這與性開放有關,很多人年少時發生錯誤的性關係,身心俱傷,很容易導致對婚姻失去信心與興趣。當然也有潔身自好的人因找不到合適對象而保持單身,但就整體社會,不結婚的原因跟性開放有很大的關係。最近有報導指出日本未婚的年輕男人有40%不想結婚,而日本是性氾濫很嚴重的地方,年輕人很早就接受各種性資訊,大眾傳播媒體也將女人嚴重物化,日本年輕男人很容易獲得性娛樂,導致不想進入婚姻,這就是彎曲悖謬。

  基督徒在婚姻上可以是「明光照耀」。「發光」的基督徒當然要有聖潔、公義、誠實等品格,但還有一個重要任務就是結婚生子。年輕基督徒結婚生子就是發光!一般年輕人從十幾歲開始玩,一直到三十歲還單身,日子好像過得很愉快,他們無法理解怎麼有人二十幾歲就結婚生子,要去過苦日子。年輕的基督徒願意結婚生子,對當前的社會氛圍而言就是光,雖被視為異類,卻能讓人看到一條可長可久的路。作父母,洗尿布、照顧孩子等很辛苦,會被嘲笑,但二、三十年後一定被羨慕。相對的,年輕時不願進入婚姻,年老時就孤苦伶仃,整體社會也因缺乏勞動力變得很艱苦。難怪路德說生兒養女的父母比神父修女做更大的善工。

貳、與上帝的關係

  基督徒成為世上的鹽和光,緣由及目的都是與上帝的關係。

 一、榮耀上帝:見證耶穌

  好行為不是為自己,而是為榮耀上帝。太五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基督徒有好行為不是為己,這份動機非常重要。好行為其動機若非榮耀神而是榮耀自己,就和神的吩咐顛倒,例如法利賽人有某些好行為,但耶穌不認可,因為是為榮耀自己。

  約八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本來「世上的光」是耶穌,耶穌從他裡面有生命的光傳遞出來,耶穌升天之後就由門徒代表耶穌作世上的光,也傳遞生命之光。所以我們的好行為不是傳揚自己,乃是傳揚耶穌。我們有好行為是要榮耀上帝,也是為了傳福音,讓世人認識神,得著耶穌裡面的生命。

 二、成全律法

  太五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整部舊約聖經的分法有三種,第一種是一分法,稱整部舊約為律法。第二種是二分法;分成律法書(摩西五經)和先知書(約書亞記以下)。第三種是三分法,將舊約分作律法、先知和聖卷。這句經文是用二分法,所以律法和先知就是神的道。

  耶穌成全律法,是指他活出完全的義,又藉著十架救恩,將這義分享給信靠他的人。我們信耶穌就馬上得著耶穌的義,而後要繼續活出這義。耶穌活出義,基督徒也要活出義,用好行為來成全神的律法。律法不僅消極定人的罪,也積極引導人活出神的公義和聖潔。羅八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這是贖罪、稱義,羅八4接著又說:「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這是生活中的成義、成聖。羅馬書四章講因信稱義,八章則講隨從聖靈的成義、成聖。當我們有因信稱義的地位,又在生活中繼續行義,就是在成全律法。

  太五18:「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不只現在行義,到禧年國度、到新天新地都還要行義。總結來說,基督徒雖然因信稱義得救,但也要為榮耀神與成全律法而行在光中。律法是神的屬性,神既然頒布律法,人若做不到,那就沒有意義了。一般世人的確做不到,但是天國人可以靠著聖靈去做。

 三、建立天國

  太五19:「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一聽到大或小,可能讓人感覺怪怪的,基督徒理應無須和人爭大小,不過所謂「大」指的是重要,而「小」指的是不重要。亦即能「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的人在天國很重要。

  所謂「教訓」,就是教導和訓練。牧師可以在主日崇拜傳講關於天國的真理,這只是教導,不是訓練。所謂訓練乃是要使門徒在生活中實現出來。大學生與青少年在週六學青聚會中接受訓練,成人則在小組中接受訓練。小組聚會要以主日講道的內容作為分享的題材,有關傳福音、建立愛的關係或親職教育等課題,都需要有人講出見證、提出困難、分享解決方法,進而能落實在生活中。此外,來參加晨禱,建立每天的關係,也比較容易落實天國文化。像初代教會,他們天天一同禱告、擘餅,因此教導訓練的效果很好。兒童主日學的效果相對比家庭教育小,父母親對孩子的影響比較大。所以,父母要自己遵行(身教),又教導子女(言教),這是最重要的。

  太廿八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裡所說的「教訓他們遵守」非常重要,耶穌升天前再次向門徒強調這點。大使命就是:一、帶領人信主受洗,二、教訓他們遵行神的道。天國包含兩階段:預備國度和實現國度。預備國度是現在,實現國度是耶穌再來之後,包括千禧年和新天新地。預備國度當中只是信耶穌得救但未注重遵行主道的人,以後雖然會到新天新地,但這些人相對比較不重要;唯有那些自己遵行並且教導訓練別人遵行的得勝者會被指派更大的任務。在千禧年國度,得勝者很重要,因為千禧年國度的百姓乃是大災難的餘民,他們繼續生養後代,需要懂得教導訓練的得勝者,像耶穌一樣有愛心、耐心去帶領他們。

 四、勝過偽善

  太五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好行為很重要,但要與文士及法利賽人有所區別。馬丁路德說:「未信者有好行為,往往更難信主。」因為他們會驕傲。文士和法利賽人有某些好行為,會驕傲、自以為義;一般人在教養很好的家庭長大,也會有某些好行為,但這樣的人有可能更難信耶穌。因他們的好行為是為榮耀自己,不是榮耀神。

  耶穌門徒的好行為必定是連結於神而有的,也一定是為了榮耀神。Morriss牧師講奉獻的道理,提到基督徒在財富方面領受神的恩典,藉著奉獻與行善歸榮耀給神,不會驕傲也不會自卑。

  不懂真理的基督徒或一般不認識主的非基督徒,用驕傲的心去取得財富或外在的成功,取得之後還會抱著爭競的心想得到更多。另一種是自卑的人,即使成功也不會高興,覺得自己還差太遠。但基督徒無論獲得怎樣的成功,都認為是神的恩典,不會驕傲,也不會自卑。除了財富,這觀念也關乎我們各種日常生活的行為。在佛教系統中,其信仰本身就沒有神,因此好行為就是積功德,累積到一定程度就可脫離輪迴,到最後還是為己。

  門徒的義有兩種,第一種是因信稱義的義,這義是耶穌的義,是完全的。這種義當然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第二種是靠聖靈過成義的生活,動機是為榮耀神,這義必然勝過文士、法利賽人的義。羅六16:「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這不是指因信稱義的「稱義」,而是信耶穌後,長期一生作神的順命奴僕而成義,並結出義的果子。

某些佛教團體讓民眾有好行為的印象,很多是廣告的效果。基督教團體行善不做廣告,但時日一久,人們也會逐漸發現基督教團體誠實無偽、愛神愛人的行為。

結語

  基督徒在世上有重要的角色,是世上的鹽,也是世上的光,為使世人領受神的公義與慈愛。公義猶如防腐,是照亮黑暗的。慈愛則是調和或和睦,並指出正路。基督徒的好行為同時也是為了榮耀上帝、見證耶穌、成全律法、建立天國、勝過偽善,這更有永恆的意義與價值。願我們都歡喜快樂來成為發光的天國人!

分享問題

一、發光的天國人在世上有哪些角色?這些角色產生什麼功效?

二、發光的天國人與上帝有哪些關係?這些關係分別有何重要性?請分享自己如何靠主恩典經歷這些關係。

三、關於發光的天國人,你覺得自己缺乏哪些方面?可提出代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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