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馬內利耶穌
經文:馬太福音一章1-23節
前言
馬太福音寫作對象是猶太人,要向他們說明耶穌乃是神所應許的那位君王。神是信實的,這應許實現了;神是慈愛的,因為耶穌的祖先有各種問題,但神願意讓祂的兒子成為他們的後裔;神也彰顯他的大能,因為耶穌是從聖靈成孕、從童女而生,要來拯救百姓脫離罪惡,並應驗神與人同在的預言。
壹、他是應許之王—表明神信實
一、亞伯拉罕的後裔
家譜裡特別提到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後裔這個字跟子孫的原文都是兒子,對猶太人來講,兒子、孫子、子孫,是同一個字,是一致的觀念。創十七6:「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亞伯拉罕不僅有後裔,並且會出君王。在創廿二17亞伯拉罕獻以撒後,神給他一個很大的應許:「17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18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這裡雖然沒有提到君王,但進一步說明,亞伯拉罕的後裔將打敗仇敵,地上萬國都要從他得福;主耶穌基督來就是應驗這應許。
二、大衛的子孫
耶穌的家譜也強調耶穌是大衛的子孫,因為神曾經向大衛應許他的後裔要坐在他的位上,直到永遠:「12你壽數滿足、與你列祖同睡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16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原文作你)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撒下七12-16)後裔與兒子是同一個字。對亞伯拉罕而言,他的兒子就是以撒,但以撒沒有成為君王,後來的子孫才成為君王。對大衛而言,他的兒子所羅門接續王位,但也沒有直到永遠,所以這應許對亞伯拉罕或對大衛而言,不是在兒子的層次,而是指更後代的子孫。
猶太人都知道以撒沒完成這預言,所羅門也沒完成這預言,所有已知的君王都沒有完成神所說的這個預言,他們都還在等待這位彌賽亞。彌賽亞是受膏者,對猶太人而言第一優先是君王,其次是先知跟祭司。猶太人等待著這位將來的君王,所以馬太福音開宗明義就告訴他們,神曾給亞伯拉罕、大衛的應許已經成就,就是這位耶穌基督。這事情關乎神的信實,耶穌基督是應許之王。聖經成百成千的應許都會應驗,我們應該很有信心地支取這些應許。亞伯拉罕、大衛得到應許,神說他們的兒子會作王,所以他們就把兒子生出來;神做祂的部份,人做人的部份,這就是支取應許。
瑪拉基書三8-10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這是神在財物上的應許,我們該很有信心地去奉獻,領受神所應許的財務興盛。此外只要遵行神的話,神必與我們同在;傳福音、使萬民作主的門徒,主必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經歷不到神的同在,往往是因為沒有去傳福音,當開始傳福音,就會感受神真的跟我在一起,這樣的生活絕不平淡!
聖經的應許很多,但通常都有附帶條件,就是你該做甚麼。亞伯拉罕、大衛該做的就是生養敬虔的後裔。
貳、他是罪人子孫—表明神慈愛
一、有罪的男人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是以色列開國前的三位先祖;大衛、所羅門是他們歷史中最重要的兩個王,這五位都是有罪的男人。
(一)亞伯拉罕—謊稱妻子為妹妹
在創十二13亞伯拉罕對埃及法老謊稱妻子為妹妹,在創二十2他也騙迦南地的一位族長亞比米勒。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但他一樣有軟弱,他對神的信心是慢慢成長的,而非瞬間很有信心。
(二)以撒—謊稱妻子為妹妹,偏愛肉食
以撒效法父親亞伯拉罕,謊稱妻子是妹妹,為的是怕自己招殺身之禍(創廿五28、廿六7);他雖不願意妻子被別人捉去作妻子,但更怕自己被殺。亞伯拉罕、以撒有相同的軟弱。此外以撒偏愛肉食,只有以掃會提供這些野食來給他吃,所以他比較喜歡以掃。其實神早就揀選雅各,以撒沒有觀察雅各的內在生命特質,不明白其實雅各很注重跟神的關係,以掃則只專注在打獵。以撒喜歡打獵的孩子,因為自己喜歡肉食,因私慾而忽略了神的揀選與命定。
(三)雅各—假冒哥哥以掃而得父親祝福
雅各假冒哥哥以掃而得父親的祝福(創廿七19-24),很多人認為雅各詭詐,其實不全然如此。主要是他母親叫他如此行,他自己本來也很質疑,但因媽媽說沒關係,又幫他打扮,所以他成為和媽媽合作去欺騙的共犯。
(四)大衛—行淫、謀殺
大衛跟拔示巴行淫亂,為掩蓋犯行而殺了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撒下十一)。這是極大的惡,但因認罪悔改,神赦免接納。
(五)所羅門—寵愛外邦女、拜外邦偶像
所羅門寵愛外邦女子,導致他拜外邦偶像(王上十一)。
這五位相對於其他王是比較好的,尚且有這些問題,他們全部都是耶穌的祖先。上帝的獨生子來人間,上帝沒有挑一個完美的家族來出生。當我們把以色列中最好的五個人挑出來,還是人人一堆問題,其他的就不必談了。耶穌生在這種問題家族,是顯明人類都是罪人,耶穌乃是要成為罪人的後代。保羅作為法利賽人,很注重道德行為,但在他認識耶穌以後,承認自己是罪魁中的罪魁。所以人人都是罪人,不要認為大衛行淫亂又犯謀殺罪很糟糕,其實若有那個環境,你我都可能犯同樣的罪。
二、特殊的女子
他瑪、喇合、路得、拔示巴、馬利亞,大部分是外邦女子,甚至有妓女、行淫的,但神也使用他們。
(一)他瑪—猶大的兒媳婦
創卅八中的情況,符合我們一般所認知的亂倫,但在當時的背景是可理解的,就是哥哥死後,照習俗弟弟要娶他的妻子,弟弟若也死了,則下一個弟弟就要娶,如果全部都死了,父親還可以接納這個兒媳婦。他瑪為了盡本份,幫家族生孩子,所以與猶大發生關係。這是她內在一種簡單的理念。丈夫過世而自己願意嫁給比較年輕的小叔,是種捨己,後來小叔也過世,猶太沒有繼續讓最小的娶他瑪。他瑪才設計與猶大發生關係,為的是幫家族傳後代。她後來生出兩個孩子,大大祝福猶太民族。她的兒子是法勒斯和謝拉,法勒斯是神所揀選使用的,其後代生了大衛王,最後生耶穌。
他媽心想自己既是年輕的女子,就當幫忙猶太家族生養後代,如果不是她這種單純的勇敢,就沒有後來的大衛及耶穌。雖然不至於無法產生救主彌賽亞,上帝總有辦法,但她這一步還是很重要。如同德國人布永康的經歷,他在非洲佈道有幾百萬人信主,有人問他神為什麼揀選他,布永康說神原來揀選別人,但那人拒絕了,所以神才改揀選我。因此就算我們沒有回應神,神還會呼召別人,但如果我們願意,那是最好。就像如果我們不生孩子,別人也會生,但是如果你願意生,神就能夠用你所生的孩子,成為眾人的祝福。
(二)喇合—耶利哥的妓女
約書亞記二章,我們看到妓女,容易有負面感受,但耶穌來到世上很接納妓女,其實妓女往往有不得已的苦衷。妓女喇合發現有機會跳開罪惡的生活,於是選擇幫助以色列探子,希望從罪惡的城市裡面跳脫,選擇成為耶和華的百姓。她冒著生命危險保護兩個探子,後來撒門結婚,撒門很可能是兩個探子之一。這值得拍成電影,探子躲進喇合家,喇合冒著生命危險拯救他們,攻打耶利哥城的時候,約書亞特別交代探子,要負責把喇合全家帶到安全的地方。共患難的過程容易產生情感,或許因為這樣,他們後來結婚。
喇合是外邦人,又是妓女,但她是有信心的人,願意抓住機會成為神的百姓,脫離罪惡的生活。台灣也有妓女福音事工,內地會150週年在武昌教會分享,他們在台北、基隆有此事工。內地會的外國宣教士比台灣人更有負擔做台灣的妓女事工。他們主動去接近妓女,去關心’幫助她們,不是看她們不好,因她們有不得已的苦衷。但她們若能信耶穌,就會有動力改變原本的生活方式,離開妓女的身分。這是耶穌曾經做的,是神的慈愛。
(三)路得—摩押的女子
路得是有信心的外邦女子,丈夫過世後願意跟隨婆婆返回家鄉,後來嫁給波阿斯,成為大衛的祖先,也成為耶穌的祖先。
(四)拔示巴—赫人烏利亞的妻子
烏利亞是赫人,本不是猶太民族。他是勇士,加入大衛的團隊。拔示巴也有可能是赫人,但不確定。在大衛犯淫亂罪的事件中,她也配合犯罪,但大衛的責任比較大,因為君王的權力很大,一般女子很難抵抗。以中國來講,皇帝看上漂亮的已婚婦女,她自己及丈夫恐怕都很難抵抗。女人不是完全沒有罪,但比較大的罪是男人。絕大部分婚前性關係或婚外情,男人都要負比較大的責任。但無論大罪小罪,上帝都接納真誠的認罪悔改。
(五)馬利亞—童女,約瑟的妻子
馬太一章、路加一章,耶穌出生的故事有個重要細節,就是神不是揀選一般的童女,而是揀選已經許配給人的童女。
如果神選擇一般童女,她慢慢肚子大起來,依律法可能會被石頭打死,因為未婚懷孕。神選擇已經許配人的馬利亞,並在約瑟的夢中啟示,叫他趕快去迎娶馬利亞,約瑟就成為馬利亞的保護。她肚子慢慢大,對外人而言乃是正常懷孕,馬利亞便沒有生命危險,約瑟在這個過程所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約瑟要有雅量去接納已經不是處女的妻子,並且去養育非親生的兒子。應用在今日最具體的就是「收養小孩」,不只照顧親生的孩子,也像約瑟去養育非親生的孩子。對男人而言,娶來的妻子九個多月都不跟她發生關係很不容易,所以約瑟願意這樣做也算很有愛心。今天不會再有童女生子,但有很多孩子沒人養育,你我可試著成就這樣的美事。
印度大部分棄嬰是女嬰,克安通牧師當年走在路上,神告訴他要養育這些棄嬰,如今這些女孩長大後成為世界級代禱者。願意多跨出一步,其實神真會大大使用!你不知道你所養育出來的孩子多麼重要,不管是福音勇士或禱告大軍。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大衛、所羅門都是罪人,他瑪、喇合、路得、拔示巴、馬利亞也都是罪人,神的慈愛彰顯在神的兒子願意降生成為罪人的後代。